潘晓军,祖籍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县。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国家电网公司党组成员兼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电网公司纪律检查组组长。
1977年,考入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系经济法专业;
1981年7月至1985年3月,担任黄冈市电业局经济法律处法律科副科长;
1985年3月至1987年9月,担任黄冈市电业局经济法律处法律科科长;
1987年9月至1990年11月,担任黄冈市电业局法律处副处长;
1990年11月至1993年7月,担任黄冈市电业局法律处处长;
1993年7月至1994年9月,担任黄冈市电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1994年9月至1996年6月,担任黄冈市电业局党委副书记兼副局长;
1996年6月至1998年7月,担任湖北省电力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1998年7月至1999年12月,担任湖北省电力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副总经理;
1999年12月至2002年1月,担任湖北省电力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2002年1月至2003年5月,担任国家电网公司监察局副局长;
2003年5月至2005年11月,担任国家电网公司监察局局长;
2005年11月至2008年1月,担任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电网公司纪律检查组副组长;
2008年1月至2009年8月25日,担任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电网公司纪律检查组组长;
2009年8月25日至今,担任国家电网公司党组成员兼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国家电网公司纪律检查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