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峰,男,汉族,曾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国家发改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同时兼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科技顾问,中国再生能源学会和中国沼气学会副理事长,国际风能理事会副主席,国际21世纪可再生能源政策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主任委员等职务。
2017年1月16日,在第十届世界未来能源峰会上荣获“扎耶德未来能源奖”终身成就奖。
1982年毕业于山东矿院电气工程系,获学士学位。先后组织并主持了我国第一部可再生能源法、国家中长期可再生能源规划的起草工作、参与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纲要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完成了中国第一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组织与实施。曾任“十五”国家高技术863计划后续能源主题责任专家和国家高技术973计划氢能专题顾问,组织了我国“十五”期间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高技术计划的实施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