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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尔煤矿开发企业要求更多优惠政策 2016-03-10 00:38:48

摘要:近日,巴联邦税务局收到信德省煤矿开采企业的财政政策支持申请,该企业已于本周一递交相关报告及资料,要求享受与煤电项目及独立发电商(IPP)同等优惠政策待遇,包括奖励、优惠等

  据巴基斯坦《商业纪事报》3月8日报道  近日,巴联邦税务局收到信德省煤矿开采企业的财政政策支持申请,该企业已于本周一递交相关报告及资料,要求享受与煤电项目及独立发电商(IPP)同等优惠政策待遇,包括奖励、优惠、保护及安全防卫等一揽子政策。
        具体要求有:一是煤矿自卸卡车免除销售税及收入预扣税。据2015年4月8日法令,煤矿项目相关设备采购已免除关税,但是销售税法律并未修正。根据国际惯例,这样的优惠条件应该同样适用于销售税及其他可追溯的所得税。且煤矿自卸卡车本身就是项目所需设备的一部分,应该享受税费减免;二是进口设备应享受与本地制造设备同等的零关税待遇。煤矿开采公司要求煤矿项目相关的设备采购享受与煤电项目设备采购一样的零关税。如煤矿项目的脱水设备,鉴于当地生产条件影响,工期与成本都大大增加,如能采取进口设备,将有利于项目进展;三是煤矿开发企业应与独立发电商享受同等增值税政策。据2015年491号法令规定,对于每吨煤矿增值超过2500卢比的部分征收增值税,但独立发电商需遵守一般进销项税收规定。如不进行修改,则会提高发电商使用塔尔煤的成本,从而提高发电成本。四是加快避免双重征税协定(ADTA)出台。协定规定,涉及中巴经济走廊项目的商业银行利息收入免税。但该协定仍在商谈中,如有拖延,则无法满足商业银行融资关闭清晰度的要求,阻碍项目正常进行。
        申请建议对各项要求发放临时同意文件,确保项目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