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海岩:风电进入关键期 还要打破哪些体制机制束缚?
2018-06-27 12:00:05
摘要: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风电产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不仅装机规模跃居世界第一,发展的质量也快速提升,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条已经成型,技术创新能力走在世界前列。
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风电产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不仅装机规模跃居世界第一,发展的质量也快速提升,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条已经成型,技术创新能力走在世界前列。依托规模化发展和技术进步,我国风电开发成本大幅下降,平价上网指日可待。这一切成果的取得,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策体系的科学务实、连续、与时俱进。
当前,风电发展进入从替代能源到主流能源发展的关键时期,产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已经从高成本制约大规模应用,转变为传统电力体制机制不能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要化解之,必须着眼于电力市场化改革,打破原有体制机制束缚。
新形势下,为了保持高质量、快速、可持续发展,我国风电产业必须加速推动开发重心向中东南部转移,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根据新的资源和环境特点创新开发模式,加快发展分散式风电;加大海外和海上风电市场的开拓力度,为保障产业健康发展开辟新的增量市场。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扫清非技术成本,尽快实现平价上网,不断提升风电的市场竞争力。
01 “十三五”风电:百万雄狮过大江
“三北”是我国“十二五”风电开发的主战场,尤其是“千万千瓦风电基地”的规划和建设对我国风电发展影响深远,成就有目共睹。
一方面,它支持了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的落实,促进风电规模化开发利用。截至2017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1.88亿千瓦,其中“三北”地区占66.7%,有力推动我国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发展,在国际上树立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勇于承担责任的大国形象。同时,这也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改善了偏远落后地区就业和民生问题。
另一方面,通过大规模市场的拉动,促进了产业链的完善,加速了行业技术创新,降低了开发成本。一个领先全球的战略新兴产业初步形成。
然而,发展中也遭遇障碍和瓶颈。
“三北”地区风电消纳问题已成为制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长痛”。2017年,该地区全年弃风电量413.6亿千瓦时,新疆、甘肃的弃风率保持在30%左右。弃风限电的核心问题是在电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发电优先次序。作为已建成的机组,由风电还是火电来发,不应该是风火之间的讨价还价,而应该基于全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标准。解决问题的根本是改革目前不符合时代发展的电力体制机制。
然而,这需要时日。因此,“三北”地区风电开发必将受限。但要实现我国风电产业在“十三五”期间的可持续发展,就要保证2000万千瓦以上的年度增长规模,从而避免因市场大幅萎缩,致使一个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半路夭折;同时,要保证到2020年实现2.5亿千瓦的累计装机,这样才能兑现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减排的承诺目标。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调整发展布局,加大中东南部开发力度。
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具有分布广、密度低的特性,更适合就地开发,就近利用。在处于负荷中心的中东南部大规模开发风电项目更顺适可再生能源的禀赋。之前,行业普遍认为,风速低于6米/秒的资源区不具备经济开发价值。但是,通过“十二五”期间的技术创新,风轮直径的加大、翼型效率的提升、控制策略的智能化、超高塔筒的应用以及微观选址的精细化等,提高了机组的利用效率,使低风速资源也具备了经济开发价值。
目前,年平均风速5米/秒的风电场,年利用小时数也可以达到2000小时以上。据最新评估,中东南部风速在5米/秒以上达到经济开发价值的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有10亿千瓦,而目前这些地区的累计装机容量仅占到资源总量的8.3%,剩余的资源量足可以满足未来的开发需求。
从国际经验对比来看,上述地区的风电开发还有很大空间。以德国为例,到2017年底,德国每平方公里国土面积的风电装机为155千瓦,4个州突破了200千瓦/平方公里,而在我国中东南部,作为低风速重点区域的湖南、湖北、浙江、安徽等地的这一指标都不到20千瓦/平方公里,潜力远未被挖掘出来。若按照155千瓦/平方公里的水平计算,我国中东南部可以实现装机5.42亿千瓦,但目前的实际装机只有7600万千瓦。
同时,中东南部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也更为迫切。截至2017年,这些地区多数省份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与国家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中提出的2020年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广东、海南、重庆等省完成的还不到目标的一半,浙江、山东、福建、广西等省也仅完成了不到2/3。因此,还必须加大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力度。
为加速风电开发重心的转移,中东南部各省要从战略高度重视风电开发。首要就是做好规划,进行更精细的资源详查,按照最新的技术水平进行技术可开发量评估。做好规划,一方面,总量上去了,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和配套电网的统筹与发展节奏的管理调控。政府主管部门在开发管理的体制机制上要大胆创新,出台支持中东南部风电开发的具体政策。同时,要协调部门之间审批环节的程序衔接,尤其是土地的使用审批工作。
对于开发企业:
一是开发布局要进行战略调整;
二是中东南部的地形和风况更为复杂,对风电场设计选址等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企业在前期需要做更细致的工作;
三是改变原有按照机型进行招标采购的方式,应该针对具体场址招标“整体解决方案”;
四是要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整机制造企业必须具备根据不同场址条件设计机组的能力,从卖设备向卖服务转变。要充分认识到,未来的竞争不仅是制造能力的竞争,更是综合技术能力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