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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飞:我国核安全监管透明度持续提升 2016-11-16 11:00:13

摘要: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运行经验反馈,是核电安全监管、安全发展的必要前提和关键组成部分。

  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运行经验反馈,是核电安全监管、安全发展的必要前提和关键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核电进入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更加透明和开放的信息公开机制,将为产业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针对不久前国家核安全局发布《关于近期核电厂人员行为导致运行事件情况的通报》,中广核新闻发言人黄晓飞11月4日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国家核安全局集中通报一批核电厂运行事件,意义非同一般,这预示着我国在涉核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是我国核电行业“透明度”进一步提升的重要标志。“中广核坚决支持国家核安全局倡导的监管举措透明化,这体现了我国核安全监管透明度在持续上升,增加了公众对核电的了解。同时对核电企业而言,起到了很好的督导和促进作用。”
  在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官网“经验反馈”一栏,自2015年1月起至今国内运行核电站运行事件的所有通告均可查阅。往前追溯,2008年、2010年国内部分运行事件,也都有公开说明。而作为核安全监管部门,国家核安全局向社会公开的事件信息,均来自于核电运营单位的上报。
  记者了解到,《民用核设施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运营单位报告制度》对各核电厂必须向核安全局报告的运行事件有详细规定。此外,国家核安全局还制定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方案》等程序文件,发布了《关于加强核电厂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的通知》,不断加强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工作,并“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扩大公开范围和公开渠道。
  黄晓飞告诉记者,作为我国最大的核电运营商,主动报告和主动公开是中广核坚持多年的“公开透明”实践。对于发现的任何与技术规范有偏差的情况,经反复核查后,根据中广核持续倡导和坚持“公开透明”的核安全文化,会及时、主动地向国家监管部门报告。而且,从2011年起,中广核在运机组发生的0级及以上运行事件,在事件发现并确认后2个工作日(节假日72小时)内,会主动在各核电站官网的“核与辐射安全信息”栏目进行公开。
  “本次公布的一批中广核相关核电站的运行事件,都是我们根据核安全法规和国际核事件分级表,在事件发现后,主动向国家监管部门报告的事件。一个电站,一定数量的事件数也是其透明文化的重要指标。”黄晓飞说。
  安全是核电的生命线,运行事件的发现和公开,验证了核电站安全监督体系的有效性,也反映了电站的核安全文化水平。发现事件及时信息公开和上报,也是国际核电行业的通用惯例,是核电“透明”文化的基本要求。作为核电安全的“一线”守护者,核电企业落实信息公开责无旁贷。
  “对核电行业而言,信息公开主要用于行业内经验反馈。而对社会公众而言,主要是展示核电行业的透明度。目前,中广核从未发生过国际核事件分级表2级及以上的事件,0级事件的频次也远低于国际核电站平均每年每台10次的频次。”黄晓飞向记者解释,“我们已针对相关事件,认真组织分析、开展纠正偏差和经验反馈。同时也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针对性的开展防人因失误技能培训,持续提升机组安全管理水平。”
  来自国家核安全局的权威监测结果显示,我国核电厂周边环境辐射水平处于天然本底正常涨落范围内。在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WANO)综合排名中,我国运行的核电机组各项性能指标均处于全球中上水平,部分机组处于世界先进水平。根据IAEA的评级,过去22年中,中国运行核电站从未发生过一次2级或者2级以上的核电事件或事故。
  良好的安全运行记录,与核电安全信息的公开透明并不矛盾。从2013年10月出台的《核安全规划》,到刚刚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审的《<核安全法>草案》,增强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提升透明度正成为整个核行业的新命题。(中国能源报 朱学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