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发电交易就这么定了 重点还是“过网费”不是输配电价
2017-11-13 10:59:33
摘要:电力直接交易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开展,但是跟近年来的能源投资热点分布式电源没啥关系。
电力直接交易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开展,但是跟近年来的能源投资热点分布式电源没啥关系。虽然《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发改能源[2016]2784号)没有限制电源准入的容量条件,但是无论是各地关于电力直接交易的执行细则还是邮票法的输配电价机制都使得小容量、低电压等级的分布式电源无法从政策和市场经济性角度参与到直接交易之中。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这份正式文件自征求意见稿半年多以来终于发布,关于分布式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一事也算尘埃落定。文件的意义毋庸置疑,但是几个问题也值得深思。
1 重点是“过网费”,不是输配电价
在邮票法的输配电价机制中,其实跟电力用户购买电量的电气路径并没有多大关系,也就是说,在已经开展的电力直接交易中,无论用户购买的是隔壁老王家220kV电厂的电,还是远在天边老张家500kV电厂的电,用户缴纳的输配电费是一样的。所以如果分布式发电交易仍然采用邮票法机制的输配电价模式,用户只能仰天长啸“世界上最远的电气距离,不是特高压与我家电表的距离,而是你明明在隔壁,我却还得缴纳考虑全省输电费用的输配电价”。所以这次文件重点讲了,“过网费”应重点考虑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双方所占用的电网资产、电压等级和电气距离。因此,这对于分布式发电交易的确是个好消息。
2 考验价格主管部门的又一项艰巨任务
自中发9号文发布以来,价格主管部门成功完成了省级输配电价核定这一艰巨任务,目前正在攻克新增配电网价格机制以及核定办法,现在又多出来一个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地区“过网费”的核定任务。本来增量配电网发展的目的之一也是希望通过标尺竞争提高配电服务效率,配电价格自然是标尺竞争重点考虑因素,只是以后的标尺竞争将不仅仅局限于增量配网之间或者增量配网与公共电网之间,现在又多了个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地区的价格比较。其实核定“过网费”的同志挺辛苦的。
3 最好别在增量配网区域申请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
文件关于“过网费”标准还提到重要一点,“过网费”核定前,暂按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公共网络输配电价扣减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所涉及最高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那么,如果正好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和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所涉及最高电压等级一致,那么恭喜交易双方,因为你们不需要缴纳“过网费”。所以咱就别在增量配网区域添乱了,现在增量配网业主都承诺做好用户的接入工作,到用户红线的配电线路可是真金白银的投入。电网公司小伙伴们倒不用担心,在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的省级输配电价机制下,为分布式发电交易做了贡献的某个供区,可以通过全省范围内的输配电价进行回收。(爱能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