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联动难解煤电矛盾
2018-01-10 11:54:51
摘要:随着2018年的到来,煤电企业又有了涨价的“盼头”——煤电联动。按照新煤电联动机制,每年1月1日是煤电联动机制启动的时间节点。
随着2018年的到来,煤电企业又有了涨价的“盼头”——煤电联动。按照新煤电联动机制,每年1月1日是煤电联动机制启动的时间节点。2017年煤价持续处于高位,各机构已纷纷开始预测新一轮煤电联动该如何分配涨价空间。但笔者认为,在行政调控与行业变革并行的环境下,现有煤电联动机制对价格与煤电矛盾的调节,都已十分无力。
煤电联动机制规定,“电煤价格以中国电煤价格指数2014年各省(价区)平均价格为基准煤价,原则上以与基准煤价对应的上网电价为基准电价”。这意味着,只要这个基准不变,煤电联动总要以2014年的煤电供求关系反映出的价格作为调整依据。诚然,2014年的煤价波动相对平稳,全年电煤指数峰谷值相差约70元/吨。但近年来,煤炭行业大力度“去产能”,煤电企业经历过度建设与电力体制改革,国家经济结构亦在持续变化,煤与电、两者与下游产业的关系,早已不是2014年的基准价格所能反映的了。
2017年前11个月,中国电煤价格指数的均值为514.15元/吨,较基准值2014年的444.44元/吨上涨将近70元/吨;2018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平均供电煤耗达到312克/千瓦时。以全国均值计算,2018年标杆上网电价应较2014年基准电价上调1.7分/千瓦时。结合2016年初的电价下调与2017年7月份的电价上涨,今年煤电联动的电价上涨空间在3分/千瓦时以上。电价一下涨这么多,合理吗?
按照现行规则和数据计算,今年启动煤电联动毫无争议。但现在的煤电联动机制,是否还能胜任“适应煤炭电力市场形势变化,促进煤炭电力行业健康协调发展”的职责?如果严格按照规则实施,3分左右的度电成本将有很大部分被加到电力用户身上,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不容忽视;若是电价上涨幅度大打折扣,煤电联动机制的意义又该如何体现?
2017年初,国家发改委表示,根据煤电价格联动计算公式测算,2017年煤电标杆上网电价全国平均应上涨每千瓦时0.18分钱。“由于联动机制规定,标杆上网电价调整水平不足每千瓦时0.2分钱时,当年不调整。”
而实际上,尽管2016年下半年煤炭价格迅速攀升,但2016年中国电煤价格指数仅为380.9元/吨,较基准煤价444元/吨降幅超过60元/吨,应较2014年基准电价下调1.3分/千瓦时。由于2016年初新煤电联动机制首次生效,燃煤标杆上网电价曾下调3分/千瓦时,故2017年相较2016年上网电价的涨幅应在1.7分/千瓦时。
2017年不启动煤电联动,不是因为煤价,而是因为我国经济正处于“新常态”的大背景。工商业用户刚刚“减负”,过剩产能尚未“重生”,煤电联动想要启动,实在缺乏经济基础。2017年,我国经济形势开始稳中向好,但电价负担仍是“不可承受之重”,煤电联动或许仍然难动。
煤电联动解决不了煤电矛盾,其过长的调整周期、相对稳定的基准值,与快速推进的改革步伐、多变的市场环境相比,显得有些“不赶趟”。中国电煤指数并不能真实有效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一年一度的调整也远没有其他行政命令来得迅速。电力市场化交易持续推进,计划电量占比都在减少,标杆电价的意义也越来越弱。
根据中电联统计,2017年前三季度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到电网销售电量的31.3%,广东省政府更宣称,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广东省内电量比例不低于60%。如果市场化发电量取代计划电量成为“大部头”,标杆电价就不过是电厂参与市场竞争的筹码。
当然,计划电量目前仍占多数。煤电联动是否启动,或许要等到3、4月份再见分晓,若是煤电联动启动,煤电企业又可以多缓口气,若是“暂不启动”,煤电企业也应认识到,电力市场化已成定局,标杆电价上调这根“救命稻草”,早晚也是靠不住的。(《中国能源报》卢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