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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变革价值的潜力与应用挑战 2018-02-27 10:47:30

摘要:尽管区块链被贴上了“分布式账本”、“去信任网络”、“去中心结构”等各种各样的标签,但它们往往都是对其技术属性的总结而非价值潜力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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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人民日报发文三问区块链,指出要警惕概念炒作。
  2009年,以比特币的发明为标志,区块链第一次展现了其潜在的变革价值。虽然早期几年里其往往被视为程序员极客们“自娱自乐”的游戏,但随后的历史进程表明大多数人都低估了区块链所可能带来的变革潜力,尤其是2017年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货币的价格飙升,更使得区块链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关注热潮。不过另一方面,以“首次代币发行(ICO)”所引发的市场乱象为典型,人们对于区块链的质疑却从未有所消减,并甚至伴随着市场热度的攀升而不断增加。由此引发的疑问便是,区块链变革价值的潜力究竟体现在何处,而这种潜力的释放又将面临何种挑战?本篇短评即试图对上述问题做出简要回答。
  区块链变革价值的潜力
  尽管区块链被贴上了“分布式账本”、“去信任网络”、“去中心结构”等各种各样的标签,但它们往往都是对其技术属性的总结而非价值潜力的概括。比特币作为区块链的第一个大规模社会级应用,其本身对于中心化银行机构的替代才是其价值潜力的集中体现。实现这一功能的技术基础包括两个方面:基于哈希计算的链式时间戳设计,以及基于算力比较的共识原则。前者保证了任何记录在链上的数据都很难被篡改,而后者则使得区块链网络中的所有节点能够就所记录的交易信息达成一致、实现共识。
  但区块链的价值潜力还不止于此。事实上,比特币作为交易媒介功能的局限性束缚了区块链潜力的释放,区块中所记录的信息并不一定必须是作为衡量比特币个数多少的简单数字,其还可以是人类任何行为的表征,而这便构成了“以太坊”的核心思想。就技术层面而言,这又集中体现在“智能合约”的设计与实现上。顾名思义,“智能合约”是指当预先设置的条件被触发时,能够自动执行相应合同条款的软件设计。考虑到人类的组织行为可被简化为不同主体参与的不同合同的复杂组合,因而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组合便具有了表征所有人类组织行为的可能性,去中心化自治组织便是可能的未来愿景之一。
  正是考虑到区块链所具有的重构组织结构、降低交易成本的变革潜力,人们才对其赋予了极大的热情与憧憬,并将其视为堪比“互联网”的又一颠覆式创新。而在不同参与者的推动下,基于区块链的生态系统也正在不断完善的进程当中。在技术基础层面,旨在扩展比特币功能以支持更多交易可能性的侧链(Sidechain)技术,为区块链创业者提供开发平台的以太坊(Ethereum),以及旨在打造区块链操作系统的分布式操作系统(EOS),都从不同角度完善了区块链技术,为更丰富的应用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撑;在金融应用层面,多家银行业巨头参与形成的R3区块链联盟、保险业巨头发起成立的B3i区块链保险业联盟、Linux基金会发起并受到高盛和IBM支持的超级账本(Hyperledger)项目,均是探索区块链在简化交易流程、提升交易效率方面的大规模尝试;除此之外,在供应链管理、信息溯源、物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共享乘车、能源管理等诸多领域,区块链都正在崭露其巨大的变革潜力;甚至在面对新技术最为保守的政府管理领域,区块链也开始对其产生深远影响,例如广东省佛山市推动区块链技术运用到政务服务中,打造出全国首个区块链政务应用创新平台。
  面对着各方的极大热情,我们不得不面临的现实问题却是除了比特币之外,当前并没有出现基于区块链的大规模成功应用。恰恰相反的,却是层出不穷的以区块链之名而大行其道的“ICO”乱象。由此引发的疑问便是,区块链价值潜力的发挥究竟面临何种挑战,否则为何很难出现成功应用?
  区块链价值潜力释放的挑战
  区块链技术的不成熟自然是解释当前尚没有普遍出现成功应用的重要原因,但这还不是全部。事实上,区块链价值潜力的释放并非没有挑战,其本身机制设计的复杂性注定了其应用过程的道途坎坷。
  尽管从技术原理上看,区块链类似于“分布式数据库”,但其设计思想却远比后者复杂而精巧,否则我们便很难解释为何已存在多年的“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并没有引发人们的普遍关注。区块链要想充分释放其价值潜力,不仅依赖于技术层面的完善,同时还依赖于机制设计方面的创新。以比特币为例,其作为数字货币的成功不仅仅取决于哈希计算、链式时间戳等技术设计,其同时还取决于建立在算力积累基础上的共识机制的创新。后者的客观性从根本上消除了对于任何中介机构的依赖,使得网络中的不同节点能够直接实现数据记录的共识。
  机制设计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激励并约束不同主体的自发行为,以使之实现集体行动。福柯曾指出,“技术不仅仅是工具,或者不仅仅是达到目的的手段;相反,技术是政治行动者,手段与目的密不可分”。与海德格尔一样,福柯刻意区分了作为“实物”的技术和作为“技艺”的技术。前者着眼于技术的工具属性,而后者则更关注技术对于人类观念、行为和社会关系的改变。区块链作为颠覆性技术的代表,其自然也不例外。工具层面的创新仅仅只是区块链的一个方面,同样值得关注的是其对于人类行为的影响,而正是后者才是区块链应用过程的挑战。
  以比特币为例,其针对“挖矿”行为所设置的激励与约束条件,便集中体现了基于区块链而进行机制设计的核心思想。“矿工”是比特币网络节点的代称,比特币的产生、交易信息的记录、区块链算力的积累都需要成千上万个“矿工”永不停息的计算才能得以实现,但“矿工”为何要耗费资源来参与计算行为?比特币给出了两种回报机制:一方面,“矿工”参与计算将有可能获得新产生的比特币以作为直接回报,而这实际上也构成了比特币的货币发行机制;另一方面,每一笔交易在被记录到某区块上时都需支付一定比例的交易费,而拥有该区块的“矿工”便会获得该笔收益。正因为此,伴随着比特币价值的不断攀升,上述两方面机制所产生的回报只要大于“矿工”所需耗费的计算资源,比特币网络便可源源不断地得到“矿工”的支持而不断扩大。
  机制设计不仅仅包括激励方面,其同样还需要考虑对于自发个体的行为约束。对于“矿工”而言,这又具体体现为如何控制其不会恶意篡改区块链上的数据记录。比特币的共识机制是基于算力积累的比较;换言之,能够控制超过全网算力51%的“矿工”便具备了修改数据记录的能力。但需要注意的是,比特币作为没有任何中介机构对其背书的交易媒介,人们对其价值的认可只能建立在对于支付者无差别的信任基础上。具体而言,如果人们怀疑网络中某个账户所持有的比特币存在被篡改(也即现实生活中的“假币”)的可能性,而比特币账户的加密属性又使得人们并不能准确定位该账户,由此将导致人们拒绝所有交易并最终抛弃比特币。“矿工”作为比特币的利益相关体,这样的结局自然是其不可接受的,而这也在无形中为其施加了一种行为约束,使其没有动机控制超过51%的算力并发动篡改行为。由此,比特币最终完成了对于“挖矿”行为的激励与约束条件的设置,而这也正是比特币自2009年诞生以来,虽历经风波但却仍然稳定运行至今的重要原因所在。
  基于比特币的分析不难发现,区块链试图通过“去中心化”而实现降低交易成本、重构组织结构的价值潜力,并不代表其就不需要协调不同主体以实现集体行动的机制设计,恰恰正是后者才集中体现了区块链应用过程中的难点与精髓。但遗憾的是,考虑到数字空间与物理空间的天然隔离,如何在数字空间里实现对于物理空间人类行为的激励、约束,则成为难以逾越的挑战。比特币的巧妙在于,其本身作为交易媒介的价值恰恰能够联系数字空间与物理空间,只要物理空间的交易行为以比特币作为交易媒介即可。但对于其他场景的应用而言,如何通过数字空间的机制设计调动、约束不同主体在物理空间的行为,以使之按照设计者的意图共同实现集体行动,则成为释放区块链潜力的最大挑战。事实上也正因为此,“代币”才作为机制设计的载体而成为区块链应用中不可或缺的特殊产物,但由此引发的“ICO”乱象又成为了监管者不得不关注的目标。
  结语
  自比特币2009年诞生以来,区块链在经历近10年的发展历程之后已经逐渐展示其巨大的变革潜力,且同时也引发了诸多争议。如何理解区块链所同时引发的“热情”与“质疑”,则成为进一步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的关键所在。在认识到区块链所具有的潜在变革价值的前提下,充分理解其应用过程中的难点与挑战,既是相关从业者的必由之路,也是监管者的分内之事。只有在此基础上,不同主体才可能共同推动区块链的未来发展,并最终释放其变革社会的巨大价值。(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