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石油初步的改革方案是拟在全产业链实行分散试点,即在各产业链选取部分资产或单位作为试点。
油气改革逐步推进,作为最重要的改革主体之一中石油的改革进展也受到市场的强烈关注。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中石油初步的改革方案是拟在全产业链实行分散试点,即在各产业链选取部分资产或单位作为试点。
今年以来,中石油也一直在研究改革方案,除今年年初新疆销售公司成功引进社会资本外,其它试点方案结果仍未公布。
需要一提的是,去年,中石油审议批准了扩大辽河油田、吉林油田经营自主权试点建议方案和部分管道资产整合方案。
经过一年多的时间,目前,有多家民企通过提供不同的技术和资金方案来公开投标,已经开始介入中石油上述两个油田,估计今年应该会有最终的结果出来。
分析人士表示,全产业链试点改革与油气改革方案全产业链引入民资的思路基本一致,随着油气改革方案出台进入倒计时,中石油的改革也将加速,后期要看力度如何。
中石油全产业链试点改革
进入四季度,随着油气改革的深入,油气改革方案年底出台也进入倒计时,中石油的改革进展也颇受关注。
2014年5月份,中石油发布公告称,将西气东输一线、二线重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石油东部管道有限公司,并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该公司100%的股权。但截至目前,中石油仍未公开这一交易结果。
今年以来,中石油也一直在研究改革方案,除今年年初新疆销售公司成功引进社会资本外,其它试点方案结果仍未公布。
实际上,中石油初步的改革方案是拟在全产业链实行分散试点,即在各产业链选取部分资产或单位作为试点,但一直进展较为缓慢。
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今年将发布油气改革计划,到年底还将公布一个混合所有制改革计划。
这也意味着中石油的改革将快马加鞭。
值得注意的是,油气改革方案在全产业链引入民资已经成为共识,打破垄断已久的环节势在必行。
据了解,中石油拟从上游、中游和下游都选取部分单位进行扩大生产经营自主权的试点。初步选定的上游单位为辽河油田、吉林油田;中游炼化企业为吉林石化、广西石化;下游销售企业为福建销售、甘肃销售。其中,上游板块已经下放了储量产量指标自主确定、市场化选择施工队伍、物资采购权等7项经营自主权。而炼化及销售板块则仍无明确方案。
中石油内部人士指出,油气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上中下游均有可能涉及,从目前中石化和中石油的改革措施来看,确实上中下游也都已经涉及了。
同时,中石油去年就曾表示,集团正在积极探索创新多种有效模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全面扩大与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和国外资本等各类投资主体的合资合作,着力打造油气管道、未动用储量和页岩气、炼油化工、海外油气业务等合资合作平台。
上游已向多家民企抛橄榄枝
油气改革的加速意味着将不断打破三桶油的垄断。而在这过程中,民营油企也有望获得更多的机会,进入此前被垄断的油气上游等环节。
需要一提的是,去年4月17日,中石油集团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扩大辽河油田、吉林油田经营自主权试点建议方案和部分管道资产整合方案。
据了解,吉林油田和辽河油田都是1960年代后发现的老油田,经过多年高强度开采,包括它们在内很多东北油田已进入了开采的中后期,不但开采成本高,而且很多低产井对中石油来说已不具有开采的经济价值。
因为体制等各方面原因,中石油部分油田开发的成本太高。但是这对于灵活性较好、资金充裕、人员和技术成本都较低的民企却是个机会,很多民企跃跃欲试。
有民营油企高管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油田投资压力大的背景下,低油价下油田原有投资模式无法支撑存量区块的持续开发,民企有望以资金加技术参与油田开发。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国内油田区块开始借助混改探索新的模式。有些民营企业已经开始针对辽河、吉林和华北油田相关区块展开开发方案的设计和沟通中,合作区块需要引进针对性的核心技术和开发需要的大量资金。
上述高管还表示,从去年开始,已经有多家民企开始介入中石油上述两个油田,通过提供不同的技术和资金方案来公开投标。原来中石油这些老的区块产能比较低,现在开始市场化招标,是想通过技术等方式提高产能。
“反腐后的中石油,以前的关联公司和关联交易都没有了,这对于有些民企来说公平了好多。再加上油气改革和混改,民企有机会也愿意去分得一杯羹。”还有不愿具名的民企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需要一提的是,除了国内民企,外资企业也对中石油全产业链放开的各个环节颇感兴趣。
近日,有消息称,全球最大的石油公司沙特阿拉伯国家石油公司(以下简称沙特阿美)聘请德意志银行,为其可能从中石油收购价值高达数十亿美元的零售和炼油等资产提供顾问。
广西石化人士称,壳牌、沙特阿美有意向入股炼厂,但总部还没有给出具体的自主权限,比如原油采购、产品销售等,因此目前仍在等待领导层面的具体方案。
有接近中石油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与外资合作是缓解资金压力的一种方式。在混改的前提下,双方或能找到较好的合作方式。(《证券日报》 李春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