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风光消纳痛点 山西省印发《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交易实施方案》
2018-06-13 12:42:55
摘要:近年来,我国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迅猛。然而,受风电与光伏自身特性以及电网运行方式的制约,全年弃风与弃光经济损失仍很高,造成了能源的极大浪费。
近年来,我国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迅猛。然而,受风电与光伏自身特性以及电网运行方式的制约,全年弃风与弃光经济损失仍很高,造成了能源的极大浪费,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成为发展“痛点”。而我省要形成清洁、安全、智能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方式,建设成为全国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必须解决这一瓶颈问题。
6月12日,山西省印发《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引导和促进山西省可再生能源电力(风电和光伏发电)积极参与电力市场,鼓励可再生能源电力进入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和现货市场,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直接交易、发电权替代、辅助服务等市场交易,逐步建立和形成可再生能源电力与其他电源、电力用户互动共生、利益共享的市场机制,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消纳。
合理确定政府定价利用小时数
按照规定,优先发电计划分为执行政府定价和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两部分。每年制定发电计划时,电网调度机构根据近三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出力情况,预测下一年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出力,并结合山西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以及发用电计划放开的均衡性提出下一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执行政府定价的利用小时数,经省政府电力运行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最终研究确定后执行。
风电与电采暖用户开展挂牌交易
山西省将在煤改电试点领域,推进风电(政府定价利用小时以外电量)与电采暖用户通过挂牌交易等方式开展电力交易(可由电网企业或售电公司打包代理参加),降低居民电采暖用电成本,同时促进低谷风电的消纳。省政府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在每年制定电力交易工作方案时,具体安排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煤改电用电市场交易。逐步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与工业领域煤改电、电能替代新增用户开展市场交易。
探索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现货交易
山西省将引导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参与辅助服务补偿交易。逐步推进建立辅助服务交易市场,可再生能源电力通过市场交易方式向为其提供调峰服务的煤电机组进行利益补偿,激发山西省煤电机组进行灵活性改造,提升调峰能力,促进冬季供热期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消纳和电力平衡。随着可再生能源技术和电储能技术的成熟,探索鼓励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山西省现货交易试点。
方案指出,为引导和促进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风电和光伏发电)积极参与电力市场,落实国家关于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收购的相关政策要求,保证可再生能源电力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山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下为文件原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能源革命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总揽,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绿色生产和消费;以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消纳为目标,以市场化为方向,创新思路,勇于探索,逐步建立起科学、系统、严谨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高效消纳,形成清洁、安全、智能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方式,将山西建设成为全国清洁能源供应基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可靠。充分认识可再生能源电力间歇性、波动性的特点,预测和分析其对电力电量平衡可能产生的影响,坚持可再生能源电力与其它电源协调发展和运行,着力构建多元能源供应体系,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2.坚持市场化。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兼顾可再生能源电力与其他电源的利益平衡,尊重市场主体交易意愿,促进电力市场公平开放。以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建设为重点,引导和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参与市场交易。
3.坚持绿色低碳。坚持能源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切实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保障生态安全。推动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并举,大幅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排放量不断下降。
三、工作目标
结合电力市场化程度的有序推进,引导和鼓励可再生能源电力进入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和现货市场,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直接交易、发电权替代、辅助服务等市场交易,逐步建立和形成可再生能源电力与其他电源、电力用户互动共生、利益共享的市场机制,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消纳。
四、主要任务
(一)合理确定可再生能源发电执行政府定价利用小时数。按照国家优先发电计划保障实施办法,优先发电计划分为执行政府定价和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两部分。每年制定发电计划时,电网调度机构根据近三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出力情况,预测下一年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出力,并结合山西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以及发用电计划放开的均衡性提出下一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执行政府定价的利用小时数,经省政府电力运行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最终研究确定后执行。
(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执行政府定价的利用小时电量纳入中长期交易范畴,视为厂网合同电量,与电网公司签订优先发电合同及厂网购售电合同,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并执行政府批复的上网电价及补贴,优先调度;超过政府定价利用小时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保障性利用小时以内的电量,鼓励参与市场交易,执行市场交易价格;未参与市场部分电量按照结算周期内可再生能源电力平均市场交易电价结算,仍满足优先调度。超出国家保障性利用小时以外的电量必须通过市场交易获得。(《三晋都市报》 作者:贾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