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为煤企排污撑腰 哪来的胆量?
2018-06-27 13:59:50
摘要:一个声称将“生态立县”放在首位的地区,域内却存在煤炭企业长期违法排污,甚至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现场仍有当地基层干部公然为污染企业“站台”。
一个声称将“生态立县”放在首位的地区,域内却存在煤炭企业长期违法排污,甚至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现场仍有当地基层干部公然为污染企业“站台”——督察组的一纸通报,让环保“假面”无处遁形。
记者近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在河南省开展督察“回头看”时发现,位于洛阳市新安县的义煤集团新义煤业有限公司(下称“新义煤矿”),存在粗放治污、废水超标直排、煤泥违规堆放等多项问题。自称2016年2月已停产的企业,直至督察组到达前仍在实际运行。
对此,当地政府似乎并未坐视不管。仅2016年以来,当地环保部门就已连续下发33份行政处罚文书。但企业对于多次处罚无动于衷,仍违法排污不止。
一罚再罚,却屡罚不改,是什么让企业铤而走险?查了又查,33张环保罚单为何仍难阻挡环境违法行为?这样的情况在各地还有多少?
企业33张罚单之后仍我行我素
“收到33张罚单仍无动于衷,我们也觉得震惊。但说实话,此前真的不知情,督察组直接通报并不经省厅,这次也是通过生态环境部的公开信息才了解此事。如果早点掌握,早就自己带人下去了,怎会等到督察通报?”河南省环保厅一位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而此事的前因后果,还要从2016年7月首轮中央环保督察说起。
据生态环境部方面介绍,因收到群众举报,首轮中央环保督察时曾对新义煤矿废水违排进行调查。洛阳市也证实了举报情况,并称早在2015年就对企业立案处罚、问责相关负责人,企业于2016年2月起已停产。
正是这家“已停产”的企业,近日因污染河流再遭投诉。经督察组核查,除废水长期超标直排外,其还存在治污能力不足、环保设施老旧或缺失,以及排污口设置不合理、煤泥堆岸边、占用河道建设沉淀池等多个问题。
“就算白天不排,夜里也会排。河水又黑又臭,河面漂着油,路上还有不少煤渣。我们之前也报过警,有人来处理后管用几天,过段时间又不中了。”新安县正村镇十万村村民师圣冬向记者描述。
这样的“反复”,近2年频频上演。仅当地环保部门就先后开出33份环保罚单(2017年至今为29份),其中包括6次行政处罚、30余万元罚款、行政拘留3人等多项处罚。屡罚屡犯,企业不仅没有整改到位,面对首轮中央环保督察提出的要求,还以停产为由逃避整改,在督察组走后继续开工。“连省管国企下属的煤矿都这样,其他企业情况会否更糟?”有人质疑。
地方有基层领导干部为企业“站台”
多张罚单无一“治本”。同感吃惊的,还有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理事长张绍强:“入行这么久也没听过类似情况。目前稍有规模的煤矿,在矿井水、选煤废水等方面都实现清污分流了,处理不是难事。多次处罚还是不改,实在不可想象。”
生态环境部官方公开信息显示,2011年环保验收时,新义煤矿各项指标均为达标。10.7亿元的总投资中,5000多万元用于环保。环评显示,生产期间的“生活污水全部回用”,“矿井水将全部用于新安电厂生产用水”,出口废水中各监测因子也都达标。
如今,承诺的“回收再用”并未实现,连基本的达标排放都没做到。记者联系企业几位相关负责人试图了解情况,有的电话多次拨打无人接听,有的则听到“记者”身份后便随即挂断。
除归咎企业原因外,地方政府也难逃责任。“中央环保督察现场仍有基层领导干部为企业‘站台’。”督察组的通报一针见血,地方非但没有真重视,还放任企业、敷衍整改。环境执法重形式、走过场,33张罚单看似不少,但以督办通知为主,面对企业屡教不改行为,并未进一步采取执法手段。
“现在牵扯环保的都是大事。我县刚把‘生态立县’写入新战略,生态绝对放在第一位。”记者辗转联系到新安县政府一位负责人,但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其称得“先请示领导”。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收到新安县回复。
巧合的是,洛阳市人民政府官网的“网络问政”栏目中,新安县委书记刘冠瑜上月刚刚发声:“生态是解决最根本的问题,工业再强、旅游再强、百姓兜里的钱再多,生活质量不高也不行。所以必须‘生态立县’。”“虽然我们是资源工业强县,但环保成绩还是不错的,拿到了洛阳先进。”
追问是谁让环保督察唱“独角戏”
据洛阳市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透露,当地政府已就督察问题进行调查、整改,形成文字材料汇报至督察组。“待督察组审核后,近两天就会公开结果。”
更值得关注的是,新义煤矿并非个案——宁夏宇光能源4次未按要求整改,督察组认为“地方监管软弱无力”;江西宜春包庇纵容工业燃油等企业违法生产、违法排污,并存在虚假整改;因水污染长期治理不力,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在汕头督察现场,建议“领导们住在臭水边上”。
本该各方参与的督察行动,为何屡成督察组的“独角戏”?
“长期违排背后,一定程度上牵涉地方利益。有些企业作为就业、利税等重要大户,不排除地方有意识进行庇护、纵容的可能。”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教授邢雷坦言,“尤其是地方国企,与当地政府有着天然联系,难免受到更多保护。比如因环保问题关停一个矿,涉及众多员工再就业等现实,怎么办?最终还得地方政府承担,这就存在顾虑。”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则指出,“回头看”正是为了监督既有环境问题整改情况,除污染企业外,当地政府也是受监督对象之一。“按照程序,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后,应由当地政府督促解决、反馈结果。如今督察组‘赤膊上阵’,直接跟进企业整改,当地政府去哪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也称,“回头看”更重视“一把手”问题。如果决策和部署层面出现问题,执行层面就更难解决。
环保督察如何真正发力?彭应登表示,一方面,环境治理已不是环保一个部门的事情,而应形成多元共治的“大环保”格局;另一方面要认识到,关停不是最终目的,但环境治理也不缺执法手段,必要时可以采用按日计罚、扣押、查封等方式,“一定不要怀疑环保的力量。”
社评
莫让环保罚单变“废纸一张”
先是国有煤企无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以“假停产”掩盖“真排污”;后又曝出新义煤矿2年多来累计收到33张环保罚单,却依然任性排污。随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行动进入下沉阶段,不少企业乱了阵脚,也有政府丢了面子。
中央环保督察既督企又督政,这是督察启动初衷,也是区别于以往督察的最大特点。那么,地方政府责任真的落实到位了吗?整改要求落实彻底吗?“有的地方监管软弱无力”“不担当、不碰硬”“边督边改弄虚作假”——督察组一针见血,毫不留情。
“回头看”开展以来,类似新义煤矿的案例不在少数。“假环保”背后层出不穷的原因更值得关注。
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发展,这是老生常谈的问题,却也是部分地区屡教不改的“老大难”问题。有的地方政府对污染企业睁只眼闭只眼,默许违排;有的“光说不练”,简单处罚之后,仍旧放任污染;还有的官员竟公然为污染企业“站台”,袒护纵容。
督察期间尚且如此,督察组走后又将是何种情形?
同时,有的地区在被督察组通报后实行“鸵鸟”政策,依然避重就轻、三缄其口。记者采访时就遇到各级环保与宣传部门相互推诿的情况,各自辩称“不了解情况”“找其他某某部门更合适”“有规定不能说”等。甚至有地方政府找来“说客”,希望记者“笔下留情”。
就企业而言,督察之目的不在处罚,而在于通过整改达标,帮助企业实现绿色生产;就政府而言,督察过程只是治标,齐心协力、严守生态“红线”方能治本。
企业固然是环保主体,但没有政府部门强有力的监督执法,企业环保难免流于形式。所以,一手抓企业,一手也需激活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意识。正如多位业内人士指出的: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保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质量负总责。如政府本身出现问题,环保工作就难免成为“一纸空话”。
改在行动,根在思想。无论污染企业还是地方政府,表面看是做法出了问题,实际根源仍在发展观念——“以环境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思想未得到根本扭转,抱有“先污染再治理”的错误心理,仍沉迷于“拼环境、拼资源”的模式,因循守旧,未能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记于心、外化于行。
要知道,如今督察不再是一阵风。要么不抓,要么一抓到底;要么不咬,咬住就不松口。嘴上念着“环保经”,手上干着“污染活”,这种“假环保”必将面临“真追责”。
一个月前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刚刚强调,“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
要认清,在绿色发展大势面前,侥幸心理要不得。《中国能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