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打出降价“组合拳” 今年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累计降幅8.1分
2018-08-28 11:04:44
摘要:为切实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8月17日,广西物价局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第三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工商业企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平均降低2 95分。
为了进一步激发一般工商业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增长发展,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要“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广西积极落实国家调整电价战略部署,在全国率先实现“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降低10%”目标。
多年以来,广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深入了解广大用电企业降低用电成本、做大做强做优的诉求和期盼,大力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千方百计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电价政策信息公开透明,电价政策执行到位,实实在在释放改革红利,为扎实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活力、增强了动力。今年上半年,广西全社会用电量79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9%,增速位居全国第一。
为切实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8月17日,广西物价局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第三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价格〔2018〕78号),符合条件的工商业企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平均降低2.95分,这让工商业企业再次享受到电力体制改革带来的“红利”。广西物价局负责人介绍,从今年5月1日起,广西已经平均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每千瓦时5.15分;加上此次平均降价每千瓦时2.95分,今年广西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累计降幅达8.1分,在已发布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的全国各省市中降幅最大,率先完成国家提出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的目标。
打出一套降价“组合拳”
按照用电的性质,我国的销售电价分为四大类,即居民电价、农业电价、大工业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又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商业用电,另一部分是小型工业用电。全国平均销售电价的水平是每千瓦时0.65元,其中居民电价0.55元,农业电价0.48元,大工业电价0.64元,一般工商业电价0.80元,一般工商业电价是这四类里面最高的。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的工作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广西物价局积极开展电价调整研究工作,打出一套降价“组合拳”,先后密集推出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三批措施及自治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等十几个降电价文件、通知,持续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特别是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广西实体经济发展活力。
灵活计费方式,省出“真金白银”
广西物价局负责人指出,今年以来广西出台的系列降电价措施,关键给各用电企业提供了灵活的选择方式,企业可通过准确分析和把握企业自身实际发展和用电量,选择科学的电费计量方式,最终实现降低用电成本。比如广西两部制电价有较大的灵活性,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这一政策调整更贴近企业生产营运实际,更利于减轻企业发展负担。
降电价措施出台后,广西电网公司等广西各电网企业始终站在服务富民兴桂发展大局的高度主动作为,对出台的降电价系列措施坚决执行,积极向用电企业宣传解释,指导用电企业选择适合企业经营实际的电费计量方式,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据悉,自4月25日降电价政策实施以来,部分用电企业选择按照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有效降低了用电成本。广西南宁市华腾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说,该公司是35千伏供电,报装容量3250千伏安,原来按变压器容量缴纳电费。今年6月开始,在广西电网南宁供电局服务人员的指导下,企业变更为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基本电费支出比按变压器容量计量每月减少近万元,对一家中小型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举措。
同时,广西还调整电价分类结构,将电网销售电价、输配电价表中的工业用电类别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合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原大工业用电类别用户继续执行两部制电价不变,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受电变压器容量(含不通过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可以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也可以继续执行原单一制电价,使一般工商业企业能实现与大工业同价。
此外,考虑到第一批工商业同价政策出台后,部分变压器容量较大但用电量较少的用户难以通过变更计量方式实现降电价,广西进一步扩大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降幅。7月19日,广西物价局印发的《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规定,自5月1日起,广西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销售电价、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5.15分,广西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再次降低,发展动力更加强劲。围绕“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降低10%”目标,8月17日自治区物价局下发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通知,明确从2018年7月1日起,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价格每千瓦时平均降低2.95分。
为了把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优惠传导到转供电终端用户,自治区物价局严肃清理转供电环节乱加价行为,要求以总表形式向电力企业申请报装、向用户供电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公司、写字楼、农场等用电单位,严格按照电压等级及对应的广西目录销售电价收取终端用户电费,对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要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让一般工商业企业真正能享受到降价带来的实惠。
在居民用电方面,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对“一户一表”居民实施用电促销政策的通知》,广西内“一户一表”居民电力用户,缴清当前欠费并一次性预存电费不少于2479.35元,年累计用电量超过4500千瓦时以上部分的电量,每千瓦时优惠0.2元。目前,已有2.53万户居民办理了用电促销套餐。8月31日前,符合条件又尚未办理用电促销套餐的,均可以办理。同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临时调整广西丰水期居民“一户一表”生活电量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今年丰水期,即5月至10月,一户一表居民阶梯第一档电量在现行基础上每户每月增加60千瓦时,即居民阶梯第一档电量增加至3120千瓦时/年。
扩大市场化交易,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广西钦州金铖锰业公司是去年1月才起步的民营企业,目前5台电炉已有3台开足负荷生产。该公司总经理钟永贵说:“在南方电网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我们公司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今年以来平均每个月可以节约生产成本超百万元。我们计划今年底启动5台电炉满负荷生产,届时用电负荷将达到6万千瓦,年用电量将达到7亿千瓦时。”
今年3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措施》以及《广西工业园区和现代服务业电力市场交易方案》《广西水电与火(核)电发电权交易方案》两个配套文件,将电力市场准入范围进一步扩大,即在去年35千伏及以上大工业用户的基础上,推动自治区及以上工业园区内10千伏大工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实现大工业所有电压等级全覆盖。同时,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生产性服务业用户和大数据中心用户也纳入电力市场化交易范围。为了促进新政策落地,自治区物价局及时制定下达了相关电价配套文件。
广西电网公司主动指导广西各个企业充分利用新政策,积极争取电力市场准入资格,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目前,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已完成新用户注册2389家,增长了4倍,有效提高了市场主体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今年1至7月,广西共组织41批次电力市场化交易,同比增加29批次,累计成交电量458.38亿千瓦时,超过2017年度成交电量(379.4亿千瓦时)。通过市场化交易,广西用电企业累计降低用电成本约38.3亿元。(来源:南方电网广西电网公司 作者:毛雨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