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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公告 2023-10-25 17:20:01

摘要:10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指出,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

10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指出,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用能产品设备的工业设备、信息通信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商用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等6大类22种产品设备基本实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全覆盖,进一步支撑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以下为原文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工作,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3〕178号),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