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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出台新能源消纳新规 70项电网工程建设将提速 2024-06-05 09:13:16

摘要:作为事关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的重要一环,电网工程的建设将提速。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信息,2024年有多达70项新能源配套电网重点项目投产以

作为事关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的重要一环,电网工程的建设将提速。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信息,2024年有多达70项新能源配套电网重点项目投产以及新开工。其中,2024投产的为33项,新开工的则为37项。
 
其中,在投产项目中,涉及跨省跨区通道的则为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甘孜~天府南~成都东、天府南~铜梁1000千伏交流工程)。
 
而在新开工项目中,则包括五项跨省跨区项目,具体则为陕北~安徽特高压直流工程、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阿坝~成都东1000千伏交流工程)、蒙西~京津冀特高压直流工程、大同~怀来~天津北~天津南特高压交流工程、甘肃~浙江特高压直流工程。
 
除了加快配电网建设外,在此次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中,其他的措施还包括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常态化开展新能源消纳监测分析和监管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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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来看,在上述通知中,也包括一些新的要求和提法,将事关新能源项目的建设进度。
 
根据通知,要有序安排新能源项目建设。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结合消纳能力,科学安排集中式新能源的开发布局、投产时序和消纳方向,指导督促市(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合理安排分布式新能源的开发布局,督促企业切实抓好落实,加强新能源与配套电网建设的协同力度。对列入规划布局方案的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风电光伏基地与配套特高压通道开工建设的时序要求,统筹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
 
在跨省跨区的电力消纳中,则要求,电网企业要结合新能源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输送新能源比例;根据新能源消纳需要及时调整运行方式,加强省间互济,拓展消纳范围。
 
与此同时,还要求优化省间电力交易机制,根据合同约定,允许送电方在受端省份电价较低时段,通过采购受端省份新能源电量完成送电计划。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一步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打破省间壁垒,不得限制跨省新能源交易。探索分布式新能源通过聚合代理等方式有序公平参与市场交易。建立健全区域电力市场,优化区域内省间错峰互济空间和资源共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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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能源利用率上,此次出台的通知进一步予以了明确,即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放宽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原则上不低于90%,并根据消纳形势开展年度动态评估。
 
通知还显示,新能源利用率将与项目的开发以及并网挂钩,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当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及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确定新能源年度开发方案和配套消纳方案。新能源年度开发方案要分地区确定开发规模,集中式新能源要具体到项目和投产时序,消纳方案要明确各类调节能力建设安排、拓展消纳空间的措施及实施效果。电网企业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围绕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持续完善消纳保障措施。对实际利用率未达目标的省份,国家能源局以约谈、通报等方式予以督促整改。
 
而在信息发布上,各级电网企业严格按《办法》要求,每月向其电力调度机构调度范围内的风电场、光伏电站披露利用率及可用发电量、实际发电量、受限电量、特殊原因受限电量等基础数据。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对发电和电网企业的新能源消纳数据统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如实统计、披露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