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华东重机公告,其下属一级子公司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光能)和二级子公司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光
华东重机公告,其下属一级子公司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光能”)和二级子公司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光能”)被起诉,涉案金额2.08亿元。
进一步来看,该案的原告则为光伏设备企业—捷佳伟创。
就整个公告来看,此次涉及的原被告虽然都同为一家企业或其子公司,但案件却为单独的四起案件。而就案由而言,则涉及到交货时间以及由此带来的付款问题、设备运输过程中的损坏问题等。
华东重机表示,2023年5月,常州捷佳智能与徐州光能签署《购销合同书》,约定徐州光能向常州捷佳智能采购激光掺硼设备等产品,后因捷佳系公司供货设备存在延期交货和严重的合同违约等行为,双方就货款支付等发生纠纷。常州捷佳智能遂在常州市新北区法院起诉徐州光能和无锡光能。
而后续的案件二、三基本上与案件一相同,只不过是合同所涉及的设备不同。
而在案件四中,则为2024年3月,深圳捷佳与徐州光能签署《设备维修合同》,后因捷佳系公司供货设备维修问题等事由,双方就维修费支付等发生纠纷。深圳捷佳遂在无锡市滨湖法院起诉徐州光能和无锡光能。
对于该案件,华东重机表示,深圳捷佳供货的管式扩散氧化退火炉在运行中出现反酸腐蚀等情况,徐州光能又于2024年3月与深圳捷佳签订《设备维修合同》,约定维修费38.4万元。深圳捷佳现以徐州光能未支付维修费为由在无锡市滨湖区法院起诉徐州光能和无锡光能。
华东重机表示,本次案件所涉合同总金额为 58,748.27862 万元,公司子公司徐州光能已向原告支付 70%货款,但原告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着延期交货和严重的合同违约等行为,已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后续公司还将依法向原告追偿各项损失,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