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企业加快出海 恰逢其时
2017-02-08 15:35:54
摘要:从某种意义上说,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实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
从某种意义上说,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实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一带一路”构想的提出,使中国城市燃气行业有机会借助跨国能源企业结构调整、资产价格下降、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有利时机主动“走出去”,在全球范围内获取资源、资金、技术和市场。同时,也给行业带来了挑战。
燃气企业需要加快“走出去”
长期以来,天然气资源始终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和贸易的主要领域。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引导各类资本进入天然气行业,使得除传统大型油气央企以外的能源企业(主要是石油天然气)在天然气行业的全产业链发展上稳步推进。同时,随着国内天然气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进入国内外上游资源勘探领域、LNG采购和建设领域的限制逐渐放宽,为企业“走出去”打下了良好基础。在“一带一路”政策的助推下,各路资本通过不同方式拓展国际业务。
作为中国天然气产业链下游的城市燃气行业,在最近一年中也开始频频在国际市场上“出手”。
2016年3月,新奥集团出资7.5亿美元收购弘毅投资所持有的澳大利亚桑托斯公司11.7%股份,成为该企业的第一大股东。桑托斯为澳大利亚独立石油天然气生产商之一,其拥有澳大利亚面积最大的勘探和生产资源,2015年油气产量达到5770万桶油当量。
2016年11月7日,北京燃气集团与俄罗斯石油公司签署协议,以11亿美元的对价收购俄罗斯石油公司旗下VCNG项目20%股权,北京燃气集团也因此成为继中石油、中石化后第三家成功参与俄罗斯上游天然气项目的中国企业。对于国内城市燃气行业而言,在国家现有政策逐步放宽、天然气产业改革不断深化的环境下,燃气企业加快“走出去”既恰逢其时,又是实现一体化和向能源服务方向发展的必然。
积极向上游领域延伸是国外燃气企业做大做强的关键。国外较为成熟的能源企业的发展经历,也都大致走过了下游燃气销售、中上游资源获取和能源服务延伸几个阶段。中国现在与欧洲上世纪90年代的发展阶段类似。90年代的欧洲,城镇化水平已达60%左右,能源领域开始实施私有化。在天然气产业方面,政府允许更多资本进入勘探开发领域,天然气井口与管道分离,针对中游领域采用强制性第三方准入,为大用户开放市场,终端价格放开。
在这一阶段,作为欧洲燃气企业的代表,传统天然气公用企业法国ENGIE集团开始探索新型供应方式,与内部业务形成协同,保障欧洲及全球日益增长的LNG消费需要;同时,每年在利润较高的勘探和开采领域投入近10亿欧元。在短短20年内便跃升为全球天然气领域的代表企业,成为欧洲第二大天然气购买商、全球第三大LNG进口商,在16个国家拥有344张天然气开采许可,其上游业务每年为企业提供近40亿欧元的收入贡献。
目前中国的城镇化率介于50%-60%,民营、外资等各类资本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都可以进入天然气产业,同时国内上游天然气资源领域逐渐开放,门站价格趋于统一,管输价格体系基本建立,长输管道第三方准入稳步推进。中国城市燃气行业也正处于调整、转型的重要阶段,如何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做强业务成为关键,而“一带一路”恰好提供了发展机遇。
机遇与挑战并存
首先,“一带一路”区内有超过500个未投产气田,天然气储量19.4万亿立方米。主要分布在俄罗斯、中东和东南亚。如果这些气田得到开发,天然气产量累计可达1.59万亿立方米。目前国内众多城市燃气企业正在筹划向上游延伸,无论是从天然气供应保障角度,亦或是从获取上游投资收益的角度来看,燃气企业都有较强的投资冲动。因此,在“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城市燃气企业在中东、中亚、俄罗斯大型油气田勘探开发项目投资、股权收购等领域的合作将面临一系列机遇。
其次,部分“一带一路”沿线油气资源国受到地缘政治和他国制裁的影响,其新的目标市场将转向亚洲,但是在通道布局上明显暴露出不足。
特别是中亚俄罗斯地区,其出口通道依据传统市场需要建立,资源市场与传统市场的联通格局已形成,且近几年受到西方制裁,其陆上通道能力西向过剩、东向不足、南向空白、海上单一。俄罗斯在油价低迷情况下,经济增长乏力,国家基础设施匮乏,无力支撑高昂的建设成本,天然气合作已经成为其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战略之一。
最后,“一带一路”区内主要天然气生产国普遍缺乏开发资金,下游产业发展滞后,需要通过扩大投资、引进先进的商业模式实现天然气产业现代化改造。而我国城市燃气行业受益于国内市场化改革的红利,无论是从自有资金、融资渠道、应用技术和下游商业模式等方面都拥有明显的优势,可以为区内国家拓展下游市场、提升天然气使用效率和提高企业收益带来重大利益。
应该看到,国内燃气企业要想进入“一带一路”区内国家,与其开展天然气合作仍面临诸多挑战,如民族主义风险、合作政策风险、经济性风险、海外项目运作风险等。
就国内燃气企业而言,随着近年来国家经济实力的整体提升,才开始有了走出国门实施海外项目并购的尝试,然而就成熟运作方式和经验而言,需要做的功课还很多。
一是目前国内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对外投资法律体系,也缺乏相应的咨询、担保等中介机构和融资手段作为支撑;
二是实现海外收购和项目运营不仅需要在金融、法律、财务、技术、公关等各领域人才,更需要有对国际市场把握敏锐,熟悉国际贸易规则,懂现代企业管理、懂国际营销的一批跨国经营人员。这些均是中国城市燃气企业想要借助“一带一路”“走出去”拓展海外业务的严峻挑战。
“一带一路”天然气合作战略思考
一要做好顶层设计。“一带一路”集中了天然气资源国、消费国和过境国,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现实需求和利益诉求。同时,国内城市燃气企业在开展相关合作时,更多要考虑全产业链发展,同时要考虑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发挥引领作用。
二要明确合作原则。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原则,将合作的经济性放在首要位置,坚持资本输出与产业合作相结合的原则,将上游投资与全产业链结合起来,抓住“一带一路”区内国家天然气下游应用市场及开发能力普遍偏低、提高天然气使用效率能力偏弱,以及有完善产业链诉求的机遇,充分发挥国内城市燃气企业在资本、技术和产业方面的优势,以资本输出带动中国与“一带一路”区内相关国家在天然气应用、能效提升以及燃气终端产品制造等领域的合作,一手投出去,一手收回来,降低资本输出整体风险。
三要践行四“合”战略举措。“合”即资源竞合、利益契合、资本聚合、文化融合。
四是要有国家层面的支持。首先需要进一步强化能源外交。提高能源外交在总体外交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营造国际天然气合作的良好外部环境。与经济带内主要国家构建定期高层互访和双边、多边磋商机制。加大对企业开展互利合作的外交支持力度,在劳务签证、税收返还、清关手续、员工本地化等方面与合作国加强磋商,保证合作项目正常推进;其次不断发挥国际组织作用。G20组织“倡导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杭州共识,与天然气合作互利共盈、共同发展的战略主旨是一致的。我国应以天然气多赢合作为抓手,深化并丰富G20能源合作内容,建立资源、技术与资本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成员国和相关国家的天然气合作;再次拓宽投融资渠道。应扩大贷款换取天然气的规模,提高人民币在国际能源贸易结算中的比重;大力推动银企合作,增强海外投资的资金保障能力,拓展境外项目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国内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与重点资源国及国家油气公司发展全面战略合作、与外方成立产业合作基金、参股国外能源控股公司、与当地投资基金合作等多种方式,促进金融与能源产业融合发展、协同发展。(《中国能源报》吕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