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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能源将迎新政加码! 2017-02-10 17:12:57

摘要:微电网一方面可以满足分布式电源“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和民用需求,另一方面可通过承纳稳定性高的传统电力来进行“削峰添谷”,弥补新能源发电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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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微电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意见的函和意见稿,标志着微电网建设将步入一个全新阶段。作为小型发配用电系统(必要时含储能装置),微电网的灵活性、协同性、多元融合性将极大的提高能源生产与消费的配置效率,成为我国构建多能互补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实现能源转型升级,加强微电网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别是在分布式能源成为未来发展侧重点的情况下,同步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尤为紧迫。
        一、分布式能源大有可为
        按照国家勾勒的能源发展蓝图,分布式将是未来发展的重头戏。
        此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气电装机容量目标将由0.66亿千瓦升至1.1亿千瓦,预期年均增速为10.8%。《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则提出,“十三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
        相关《规划》还显示,到2020年太阳能发展目标将达“110GW以上”,包括5GW太阳能热、45GW地面型光伏、60GW分布式光伏。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为10.32GW。按未来4年60GW的目标测算,折合“十三五”期间的复合增长率将高达58.17%。
        二、微电网为分布式保驾护航
        在分布式能源发展的过程中,微电网的作用十分突出,它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促进清洁能源的接入和就地消纳,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成为“互联网+”智慧能源的重要支撑以及与大电网友好互动的技术手段。在推进分布式能源发展的同时,微电网建设运营管理规范化提上了议程。
        按照《办法》征求意见稿提案,国家能源局从定义与范围、建设管理、并入电网管理、运行管理、试点示范、政策保障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统筹安排,以期通过系统化的管理方式来实现微电网的规范化发展。
        1、微电网四大特征
        《办法》指出,微电网具备微型、清洁、自治和友好的四个特征。微型主要体现在电压等级低,电压等级一般在35kV及以下;系统规模小,系统容量不大于20MW,通常为兆瓦级及以下。电源以可再生能源为主,或以天然气多联供等能源综合利用为目标的发电型式;并网型微电网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与最大负荷的比值在50%以上,或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在70%以上。   同时,微电网内部基本实现电力供需自平衡。并网型微电网与外部电网的年交换电量一般不超过年用电量的50%,独立运行时能保障重要负荷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供电;独立型微电网应具有黑启动能力。电网友好性强调并网型微电网与外部电网的交换功率和时段具有可控性,通过对电源、负荷和储能系统的协同控制,实现与电网之间的功率交换。 2、规范式发展
        《办法》还要求电网企业应结合地区配电网规划,做好微电网公平接入服务。在并入电网方面,《办法》要求并网的微电网应符合国家及行业微电网技术标准,符合接入电网的安全标准。
        在运行管理上,《办法》提出,微电网项目运营主体要建立健全运行管理规章制度,保障项目安全可靠运行。 依据《国家电力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国能电力〔2016〕304号),积极推动典型示范,从微电网存在形式与功能出发,因地制宜探索各类分布式能源和智能电网技术应用,构建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推动产学研结合,提升装备制造能力,促进产业升级。
        3、适用范围
        在城市、商业、工业、新型城镇等地区鼓励建设以风、光发电、燃气三联供系统为基础的微电网,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在海岛、绿洲等偏远地区鼓励因地制宜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的微电网,促进独立供电技术与经营模式创新。
        4、政策和市场“双驱”
        《办法》还提出完善的政策保障,以期借助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来培育和壮大市场。《办法》显示,微电网内部的分布式电源纳入当年的建设规模指标,可执行现有分布式能源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贴政策。通过城镇电网建设改造、智能电网等现有专项建设基金专项,加大微电网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 《办法》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微电网建设的积极性。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微电网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发展微电网的目的在于适应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等快速发展,满足多元化接入需求。结合城市、工商业园区、新型城镇、新农村以及海岛、绿洲等发展需要,鼓励利用当地资源,进行融合创新,培育能源生产和消费新业态。
        三、加码分布式
        在我国推进能源替代、电力替代进程中,微电网在提高新能源消费比重中扮演重要的“中介”作用,也是带动和盘活新能源发展的重要一环。微电网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和壮大,是国家推进新能源发展的又一大举措。
        某电网人士表示,“微电网作为国家骨干电网的重要有益补充,是大电网、电力生产端与消费端的重要接口。建好微电网不仅用利于传统电力的去产能,也有利于新能源发电的消纳。”
        “发展微电网对分布式能源而言是大利好。这项《办法》一旦落实成文就是国家推进分布式能源发展的配套政策,成为构建多能互补体系的重要拼板之一,进而解决分布式能源的就近消纳问题。”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能源专家表示。
        业内专家指出,波动性大、间歇性高、不适合长远距离输送等是分布式能源发展的一大瓶颈,微电网并网一方面可以满足分布式电源“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和民用需求,另一方面可通过承纳稳定性高的传统电力来进行“削峰添谷”,弥补新能源发电的短板。(能源新闻网)